注重舞姿

大部份人窮一生背生字,學文法,卻不願花半分鐘去學好發音。餘下少數覺醒者,不是不得其門而入,便是半途而廢,原因有五。

一,非從開發耳朵入手。研究指出,一歲後,我們會自動喪失一切和母語無關的發音,於是,傻傻分不清man和men,更不用談”大耳窿”和”大耳loan”及”夜繽紛”和”夜繽fun”的分別。

二,莊閒不分。th音很重要,所以花十個鐘。L音也好重要,所以也花十個鐘,總之教科書和字典是這樣編排,咁權威,跟著實無死錯人。

三,盲信字典。字典說,tent是四個音素,所以tents就是五個。字典又說,back和bat是同元音,所以發音方法一樣。殊不知通用的牛劍朗字典,是要特殊方法解讀,加上標音有時隨心,錄音和符號唔夾的情況,多的是。

四,我聽唔到,所以唔重要。因為我聽唔到Kelvin同Calvin有咩分別,所以唔重要,唔駛學。轉頭你個鬼佬(or 婆)friend子把你大名”陳大文”叫做”疹歹蚊”,你又嬲嬲豬。

五,注重舞姿。學讀音,最重要口型要正確,舌位要擺正,動作要精准。因為沒有耳力訓練,任其出盡牛奶之力,步驟跟足,也無法聽出自己有否讀錯,成功從一位入門發音學生,一夜銳變成專業嘴舞者(professional lip dancer),恭喜晒!

*我習慣在壽司店舉著時,看語音學書籍,又發現在酒吧棒着杯寫作,又會寫得快一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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